各党支部党员:
根据中组部、省委组织部有关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办法规定:“党员因调动工作、参军、升学、毕业、外出学习或工作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等,需要转移组织关系。”
为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就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市内接转流程
1、本人向原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
2、原单位党支部同意并开具证明
3、原单位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介绍至中国共产党潍坊市教育局委员会。
4、党员将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及党员材料上交中国共产党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总支部委员会。
二、跨省市接转流程
1、本人向原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
2、原单位党支部同意并开具证明
3、原单位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意并开具证明
4、党员持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原单位所在的县(区)委组织部开具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,介绍至中国共产党潍坊市委组织部。
5、党员将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》及党员材料上交中国共产党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总支部委员会。
三、接转要求
1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,要有党组织开具的中组部规定的统一式样的“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”,并加盖党组织公章。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,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,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。
2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,要由本人亲自办理。如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,应有党组织指派党员办理。
3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,不能携带的,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传递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妥善保管,防止遗失,并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。
4、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,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,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。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,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。
中国共产党山东海事职业学院
总支部委员会
2014年3月20日